字
小
大
林德勝:杜絕假乞丐文化
居鑾辦事處記者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最近,筆者在週休時與友人在一間美食中心喝茶聊天,在等待美食時,一名戴帽子行動不便的中年婦女走到我的面前,要我捐錢給她。
當我在猶豫是否要捐錢給她時,她突然大聲問我要不要捐,如果不要捐錢,那就是沒有良心,豬狗不如。當下,我頓時錯愕,認為該名婦女是不是真的需要社會大眾的援助。
某天,我再次在快餐店遇到該名婦女,穿著亮麗的她正在品嘗著美味炸雞,但她卻沒有在該快餐店乞討,離開時也行動自如,頓時,我對她的欺騙行為感到氣憤。
筆者思索,乞討已漸漸成為大馬的文化,但一些乞討者并不是真的需要幫助,而是在利用社會大眾的同情心賺取額外收入。
全球經濟低迷,工作機會減少,很多大專畢業的年輕人無法找到適合工作,為應付生活開銷而進行非法勾當,有者甚至扮演乞丐來博得社會大眾的同情。
筆者認為,為避免乞討文化成為風氣,福利局應給予有需要的乞討者適當援助,像是讓行動不便或患上疾病者住進福利局屬下的療養院,至於健康的乞丐,則是協助他們找到適合工作。
另外,執法單位也須取締假乞丐,在他們無法出示相關文件時逮捕他們,讓這些行騙者受法律制裁,杜絕欺騙文化。
實際上,捐款給有需要的乞丐是社會義舉,但如果該善心背後的獲利者卻是假乞丐,該欺騙行為必被社會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