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時以後不能在公園溜達 禁未成年夜騎
【新山市政局常月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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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3日訊)為遏止青少年飆腳車活動,新山市政局研究通過修訂法令,限制18歲以下兒童和青少年于夜間在路上騎腳車,以及限制傍晚6時以后禁止未成年者在公園溜達。
新山市長阿都拉欣昨日主持新山市政局常月會議指出,今年2月發生的“8少年騎士被撞死”事件令人震驚,但大眾似乎未吸取教訓,飆腳車事件仍層出不窮。
他說,當局決定通過法律途徑,並採取兩項措施。
“根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闡明,腳車屬于交通工具,也受此法令約束。”
罰款1千或監禁3個月
阿都拉欣說,新山市政局法律組將向交通部申請,以被賦權,限制特定交通工具于特定時間,在特定道路上使用。
該局希望通過憲報,限制18歲以下的孩童或青少年,于夜間在特定道路上騎腳車;觸犯條令者將面對不超過1000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個月,或兩者兼施。
該局也將修改新山市政局廣場輕微法令及公園輕微法令,從傍晚6時起,不允准兒童或青少年在沒有父母在場情況下,在該局管轄的廣場及公園溜達。
“目前並無法令禁止飆腳車,警方能做的也只是驅趕飆腳車活動。”
他說,該局將于本月向交通部提出申請,一旦獲得批准,便開始修訂法令工作。
詢及新山市政局是否是第一個做出是項建議的地方政府,阿都拉欣說不肯定,但他指出,若法令得以修改,所有地方政府都會被賦予相同的權力。
今年2月18日凌晨3時30分左右,約40名巫裔少年在新山內環公路列隊準備賽腳車,一名22歲華裔女子開車失控撞上,釀8死8傷慘劇。
聘10弱勢人士 不到1%
目前新山市政局共聘請10名弱勢人士,佔整體1200名員工中的不到1%。
本週三召開的新山市政局常月會議上,阿都拉欣移交一張1萬2715令吉的支票捐款給該局工作人員莫哈末納西爾,以協助定做義肢。
現年50歲的莫哈末納西爾指出,他自25歲進入新山市政局,原本工作是通知信派送員,在他患糖尿病被切除右腿后,被安排轉換至評估組,以方便工作。
阿都拉欣指出,該局也設有洗腎中心,並擁有5架洗腎機,為該局人員提供洗腎服務。
目前新山市政局有18名患有腎病的工作人員,該局的洗腎中心是由中心的基金支付營運。
出席者尚有巫統新山市議員黨鞭阿都阿茲及馬華市議員黨鞭洪文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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