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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盜竊一公司信函 鄧文漢被控不認罪
(新山31日訊)涉嫌盜竊一家公司數封信函的非政府組織Invoke成員鄧文漢,今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偷竊罪,但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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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獲准以2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擔保在外,此案于8月24日過堂。
控狀指被告鄧文漢(40歲,旅遊業者)于5月29日中午12時30分,在百合花園摩烈2/3路門牌42號,屬于史蒂芬吳來興(譯音,46歲)的公司,被發現偷走數封信函,牴觸刑事法典379條文(偷竊);罪成者可被判監禁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鄧文漢今日身穿便服,在兩名代表律師潘偉斯和莫哈末依沙,以及數名友人陪同下,前往推事庭面控,聆聽控狀內容后神情淡定,表明不認罪。
主控官莫哈末納西爾副檢察司建議,讓被告以6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但潘偉斯在庭上表明,被告一直配合警方調查和主動上庭,要求推事降低擔保金。
推事莫哈末阿茲蘭批准被告以2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據了解,被告相信受到公正黨副主席兼班登區國會議員拉菲茲委託,追查一家公司女董事被指代表大馬政府,聘請美國政治說客的事件,才到相關公司取走信件,以核實女董事身分。
來自雪州安邦的鄧文漢,較后接獲警方的通知,要求他錄口供,並在6月10日中午約12時前往至達城警局錄口供時,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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