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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未註冊產品控49罪 草藥商罰款逾34萬
(新山27日訊)一名草藥商因擁有未註冊草藥產品,面對49項控狀,昨日被法庭判處罰款34萬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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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歲的被告祖基菲里被控于2015年6月18日下午6時,在江加埔萊斯里布納馬甘榜的班蘭麗雅2路一家商店,擁有49項未註冊草藥產品,牴觸1984年藥物品與化妝品管制法令第7(1)(a)條文及第30(1)條文,並可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1)條文下面對刑罰。
地庭法官伊勒沙柏諭令,每項控狀須罰款7000令吉,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將以245個月監禁取代。
被告也須交出護照給法庭保管,直至繳清罰款為止。
此案由柔州衛生局藥物服務組官員瑪麗娜負責檢控,被告代表律師為哈茲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