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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擄少女罪成 男子坐牢4年
(新山26日訊)一名男子因強擄15歲少女罪成,被判坐牢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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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被告沙尼占昨日在哥打丁宜推事庭,被控于本月20日晚上8時45分左右,在哥打丁宜武吉山蘇3巷的一家雜貨店前,強行擄走一名15歲少女;因被告在未獲少女監護人同意下,擄綁未成年少女而罪成。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駕駛第二國產邁薇轎車,強行擄走該名15歲巫裔少女,再走到駕駛座位開車。而少女見到車門未鎖,開門跳車逃走,因撲跌路上,造成手腳和身體其他部位被擦傷。
被告見到少女逃脫,慌忙地猛踩油門逃離,轎車卻失控撞及路旁大樹,他最終被聞訊趕至的民眾逮個正著,交給警方。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並且擁有兩項毒品前科。
被告在推事瑪扎娜妮根據刑事法典第363條文(擄綁)宣讀判詞下認罪,一旦罪成,可被判長達7年的監禁及罰款。
此案主控官為副檢察司拉耶阿茲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