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福利須符合勞工法令 沒依法申請外勞配額減
報導:曾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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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6日訊)僱主聘用外勞時,一旦沒有依法申請,如提供外勞的福利、薪金和假期太少,都可能導致所獲的外勞配額,往往比預期少。
針對許多僱主申訴,難以獲得足夠配額的外勞,馬來西亞建築商公會人事部委員馬茲蘭指出,從國外聘請外勞需很長的處理時間,整個過程可長達約250天,當中更存有申請條件不符的現象。
他說,僱主聘請外勞,首先必須有正式的職業空缺,並給予符合勞工法令的薪資與福利。
“當中,部分僱主提供過少的公共假期,導致有違勞工法令,申請不獲批准。”
馬茲蘭週一(24日)出席“當今建築業課題座談”時說,在僱主聘請外勞申請被拒后,僱主要重新提交申請,便會拖延整個過程。
被拒後需重新提交
他強調,即使獲得足夠的外勞,僱主必須根據外勞的工作範圍,安排職務。
“若讓擔任餐廳助手的外勞,擔任餐廳收銀員,被當局捉到將受嚴懲。”
馬茲蘭說,上述種種的狀況都限制僱主獲得外勞的配額,以及等待聘請外勞的時間。
馬來西亞建築商公會會長符績理認為,建築商長期面對無法獲得足夠外勞的問題,導致僱用非法外勞問題,遲遲未得解決的原因。
他說,建築商冒險聘請非法外勞屬情不得已,因為僱主無法從正規管道,獲得足夠外勞配額,才出此下策。
重聘申請60%首階段不通過
馬來西亞建築勞工交換中心總執行長阿都拉菲說,約60%的重聘非法外勞申請在首階段就不通過,所以僱主應在提交申請時,特別留意外勞是否符合資格。
因此,他建議僱主提交申請前,先帶外勞進行事先身體檢查,確保外勞健康良好,因為患有肺癆的外勞申請,不獲當局允許。
阿都拉菲強調,必須關注的申請條規,包括外勞的護照有效期限不可少于18個月、年齡不可超過45歲、無犯罪記錄、去年3月前進入我國、被聘請時間長達6個月及有特定工作領域。
他指出,該中心擁有完善的數據庫,對外勞進行資料核對,並強調,此計劃給予的證書與臨時外勞卡的效果一致。
可依僱用期限繳費用
阿都拉菲指出,通過馬來西亞建築勞工交換中心,僱主可依據外勞的僱用期限繳付費用,而非必須繳付每人約5202令吉的整體費用。
他說,許多建築商僅需要6至7個月的建築外勞,因此花費上述開銷進行短期聘請,既高昂又不劃算。
他指出,僱主可支付首階段中的636令吉處理費提出申請,再從僱用期限得知其餘費用,精明短期僱用外勞。
“外勞在僱用期限后,通過本中心重新獲得職業調派,便可到其他領域工作。”
阿都拉菲說,國內有16萬3000名註冊的外勞,若經由此方式獲得轉職,可有效使用現有外勞,避免外勞面臨短缺問題。
民眾若有疑問,可致電07-2359599,或瀏覽www.clab.com.my,了解更多詳情。
缺人手冒險請非法勞工
為了應付工程,在面對所需外勞不足下,僱主唯有鋌而走險雇用非法勞工。
符績理舉例,一項100萬令吉至300萬令吉的工程,建築商必須聘請45名各種工作性質的外勞,參與建設工程,但當局最終只委派遠低于申請數量的外勞給建築商,最終獲得的外勞數量通常介于10名至15名。
“在此情況下,建築商仍缺少至少30名外勞,在沒有選擇下,建築商只能鋌而走險,聘請非法外勞。”
符績理說,此問題應傳達給政府得知,才能真正解決建築商面對的困境。
移民局擬2法令控違規者
關于臨時外勞卡(E-Card)申請截止后的執法行動,馬茲蘭說,從本月1日至24日,全國約4500名非法外勞被捕,89名僱主確認被移民局提控,其對象為違規公司的常務董事。
他說,移民局將以反洗黑錢法令和人口販賣法令,提控違規者。
“違規公司將面對每名外勞5萬令吉的罰款,以及被歸入當局的黑名單,永遠無法申請外勞。”
馬茲蘭提醒,當局至今僅接獲60萬名僱主,登記非法外勞重聘計劃(Rehiring Program),因此促請未登記的僱主盡快辦理申請手續。
條例嚴厲建築商困擾
政府越來越嚴厲,建築業者感覺越來越受挫!
柔州華人建築商公會會長沈天良致詞時說,建築領域4個核心,即工人、建材、機器與設備及財力,當中工人一直是建築業面對的問題。
他指出,政府就從不同國家引進外勞的政策上,近幾年來越來越嚴厲,造成許多建築商對此感到困擾。
“許多建築商為此感到十分受挫,也是多數建築商面對的困境。”
另外,沈天良呼吁更多年輕人加入建築業,因為在建築項目中,只有5%至6%項目會在建築工地進行。
他說,其餘部分還需要人才進行策劃和設計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師、承包代理等。
沈天良指出,建築業不僅缺乏大量勞動階級人士,更需要精通工程設計人士,協助國家的建設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