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裔繼父性侵2繼子 5項控狀全認罪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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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裔繼父性侵2繼子 5項控狀全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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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裔繼父週一被控上法庭時,承認性侵罪名。

    (新山24日訊)年輕巫裔繼父獸性大發,連繼子也不放過,從去年4月起,多次性侵2名未成年的繼子,今早被帶上地庭提控時認罪,法官將于下月3日下判。

    被告凱魯阿茲萬依斯邁(24歲,蝦池場看守員),從去年4月17日至今年7月12日期間,在豐盛港多個地點,對11歲及7歲繼子,做出多達5次的雞姦與性侵行為。

    被告今早10時被帶往新山第二地庭,面對5項雞姦及性侵控狀時,俯首認罪,並未多做解釋及求情。

    被告面對4項對11歲繼子的雞姦指控和性侵控狀,以及1項對7歲繼子的性侵控狀。

    在首控狀,被告被指從去年4月17日至今年7月12日期間,在蝦池場旁的屋中,以手指性侵7歲受害者。

    另4項控狀指被告在上述期間,分別在豐盛港區的魚餅(keropok)工廠、甘榜丹絨熱桑的住家,以及灰色普騰賽佳轎車內,分別進行4次雞姦與以手指性侵11歲受害者。

    法官莫哈末卡立諾丁訂于8月3日,交由原本審理此案的法官下判。

    這項決定是基于新山地庭中,僅有第一地庭能審判未成年兒童案件,但此案今早因原本審理的法官未能出席,轉移至新山第二地庭審理。

    被告在5項控狀當中,2項抵觸刑事法典377C條文,另3項抵觸377CA條文。

    在377C條文下,被告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和鞭刑;在377CA條文下,可被判監禁最少5年及最多不超過30年,並加鞭笞。

    (本報曾有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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