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替女兒出頭 流氓父親掌摑小男生
(新加坡21日訊)為替女兒出頭,“流氓父親”擅闖教室掌摑小男生,事後反指男童皮膚敏感才會臉頰紅腫,同學們能看到他訓話是他們“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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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認為男子毫無悔意,原本的3500元(約1萬令吉)罰款嚴重不足,改判他入獄兩周。
《聯合晚報》報道,一名47歲小販被控於前年10月7日早上約8時15分,擅闖入新加坡西部一所小學的音樂教室,掌摑一名9歲男童。
男童是被告第5個女兒的同班同學,當時就讀小學3年級。法庭諭令不可報道任何可洩露他身分的資料。
被告今年初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罰款3500元,但控方認為刑罰嚴重不足,上訴至高庭,高庭法官施奇恩昨天審理此案。
根據案情,被告的女兒稱班上有男同學一直捉弄她,導致她不想上學,被告說要找校長談,於是載女兒上學。
來到校門口,被告聲稱要見校長,保安讓他進入校園,但他反而直闖女兒同學們的課室。
被告當著40個同學面前,把受害男童叫到課室前,質問他為何捉弄女兒,男童否認所指,被告則突然掌摑男童,並且激動地罵個停。
被告還對全班同學“訓話”,教訓他們不准像流氓一樣欺負人。
控方:被告才是惡霸
控方前天進行陳詞時指出,被告理直氣壯地教訓孩子們,諷刺的是,他卻打傷一名比自己小很多的男童,“他(被告)才是真正的惡霸與流氓。”
控方也指出,被告在案件審理期間,數次顯露他毫無悔意,包括責怪學校應加強保安,防止他人擅闖,以及聲稱只是輕輕打了男童一下,後者臉頰紅腫是因為皮膚敏感。
至於當眾教訓同學們的行為,被告還駁斥說,他是在為孩子們上人生的一課,“如果你往正面想,他們也有賺到。”
法官同意控方的說法,被告對自己的罪行毫無悔意,國家法院法官沒有妥善考慮本案加重刑罰的因素。
受害男童仍有陰影
事發一年多後,受害男童仍有陰影,害怕在放學後獨自回家,而且頻頻做惡夢,夢見被人掌摑。
根據案情,事發時,男童被眼前所發生的嚇得哭了起來,一時失控尿了褲子,臉頰也留下3道清晰的手指印。
男童在去年12月所寫的受害人陳述書中表示,因為這起事件,他頻頻做惡夢,夢見自己被人掌摑。
他也很害怕在下課後獨自回家,所以一定會找同學們作伴。男童坦言,雖然至今未走出陰影,但他沒有為此求醫,而且不願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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