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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遭拖下車圍毆”案 下月20日進入審訊
(新山18日訊)“司機遭拖下車圍毆”事件中的5名巫裔男子和司機陀財運,昨早再度到新山推事過堂,有鑑於雙方律師都分別要求庭上撤銷控狀和從輕發落,推事將此案訂於8月20日進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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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被告被控于今年5月5日1時30分,在新山奧汀苑的奧斯汀柏達納4路一所清真寺外觸法,造成他人受傷,牴觸刑事法典第147條文(騷亂), 罪成可面對最高監禁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其中,鳴笛司機陀財運(28歲,燈光音響師)的律師G.K斯里達南的律師在庭上強調,其辯護人是受害者,要求撤銷控狀。
另外4名被告諾哈斯曼(46歲,志願警衛)、諾菲安迪卡(22歲,志願警衛)、羅伯特(36歲,志願警衛,東馬人)及哈茲蘭馬沙哈(55歲,船員)的代表律師哈札則在庭上希望推事從輕發落。
另一名涉及的被告慕哈末阿達馬魯(22歲,工廠操作員)則無委任代表律師。
推事莎莉娜奧瑪在聽取律師說明后,把此案訂於8月20日進入審訊。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納西爾。
此事于今年5月5日1時30分在新山奧汀苑的奧斯汀柏達納4路一所清真寺外發生。陀財運因交通受阻不斷鳴笛,結果遭一批人包圍並拖下車毆打,其轎車也被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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