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哈末嘉益士:根據3因素 9月起征發展管理費
(居鑾9日訊)柔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拿督莫哈末嘉益士宣布,9月1日起,柔州將開始向發展商征收發展管理費(caj kema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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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日在開齋節開放門戶時指出,根據1976年城市與鄉村規划法令第172法令(第32條文),3個因素將影響征收發展管理費的數額,其中包括土地用途、土地密集度及土地范圍的改變。
他披露,征收發展管理費原是在2014年實行 ,但因為地方發展計劃而展延至今年執行,並在日前得到柔州經濟策劃單位的批準。
他說,征收的發展管理費會隨著地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像是國際區(30%)、市政局(25%)、市議會(15%)及縣議會(10%)。
外州己經執行
“當一片農耕用途的土地轉換為屋業區,原本10萬令吉的土地增值至30萬令吉,發展商就要從20萬令吉的溢價中征收發展管理費。”
他說,發展管理費已在外州開始執行,雪州于2010年時已執行該稅收。
他指出,發展管理費將用為興建公共設施的用途,並會執行地方發展計划下所有擬定的政策。
另一方面,他披露,東甲縣、哥打丁宜縣、豐盛港縣、峇株巴轄及笨珍縣、古來縣的地方發展計劃會在近期做出調整,並預計在今年12月公布詳情。
莫哈末嘉以益士指出,新山縣有多所可負擔房屋迄今未被售出,新山百合花園有218間,並披露土著固打制度下的可負擔房屋滯銷問題嚴重。
他指出,這些可負擔房屋都擁有很高的質量,但卻不知為何巫裔族群不熱衷購買,並披露土著房屋如果滯銷過久,將轉換為公共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