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走 鞭打孩子出氣 無業男子坐牢4個月
(新加坡訊)無業男子和老婆鬧離婚,卻在老婆離家出走後拿孩子出氣,在問不出她的行蹤後,以腰帶輪流鞭打兩
個年幼兒女,昨早連同偷竊案被判坐牢4個月1天加罰款1000新元(逾3000令土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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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兩個年幼小孩,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洩露他們身分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控狀,33歲的被告共被控八項控狀,除了打孩子的罪狀外,他也干下偷竊案,控方以其中三 項加以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他認罪後昨早被判刑。
根據案情,鞭打孩子的案件於去年1月29日發生,地點是被告位於文禮的住家單位,他當時和後母及5 個孩子同住,他的老婆因和他鬧離婚,已離開住家,被告未能和她聯繫,被打的是他當時10歲的兒子 和9歲的女兒。
事發當天下午1時30分左右,被告和其中四名孩子在家,被告想找老婆就問孩子是否知道她的下落, 兩個子女回說他們不知道。
沒想被告卻因此動怒,認定他們在說謊,從桌上抓起一條布質的腰帶,折成兩半,狠狠抽打10歲兒。
兒子受痛左躲右閃的,但被告的「皮鞭」如雨下,結果,兒子的臉頰、背部等全中招,估算被告共打了 他10下。
打完兒子後,被告轉而怒問女兒到底知不知道老婆的下落,女兒同樣說她不知道,被告此時怒不可遏 ,同樣拿著腰帶狠狠抽打她。
打得累了,被告甚至點燃一個打火機,拿著靠近兩人,再質問他們是否至到老婆的下落,女兒被嚇哭後,他才停止。
隔天,一名相信是老婆的的朋友報警揭發被告在家打孩子,還說他正和太太鬧離婚。
孩子被送到陳篤生醫院驗傷,他們渾身上下多處瘀傷。
資料來源: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