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8電眼拍下真面目 中四生搶便利店落網
(新加坡24日訊)義順多多旺地劫案,16歲中四生被指持刀到旺地的7-11便利店搶劫,相信被店內8台電眼拍下真面目,警方兩天後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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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搶劫案發生在週一(19日)晚上10時55分,地點是義順5道第102座組屋底層的7-11便利商店,那裡也送出多次送出多多頭獎的便利店投注站。
涉案的是一名16歲的男生,是義順一間中學的中四學生哈茲瑪,與家人住在離事發地點不遠處的租賃組屋。受害的店員,是一名22歲的男子。
據觀察,便利店有8台電眼,分別分佈在便利商店的四處,其中一台則正對著櫃檯,相信男生的廬山真面目以及涉案的過程,都被店內的電眼拍下。
居民莊先生說,雖然便利店24小時營業,可是到了晚上就很少人到那裡買東西,非常安靜。據居民說,男生昨天被警方帶回現場助查。
據警方昨晚發出的文告,涉案的男生持刀搶走230元(713令吉)的現款。宏茂橋警署警員接到報案後展開調查,確認了少年身分後,於前天在義順中心將他逮捕。
持水果刀搶劫
被指持水果刀搶劫,男生被控上法庭,罪名成立將坐牢打鞭。
被告賽哈茲瑪被控在6月19日10時10分在義順5道第102座組屋,持一把水果刀,搶走由22歲男子陳偉倫保管的230元,案展7月21日過堂。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至少5年,最多20年,及鞭打至少12下。(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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