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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李光耀遺囑始末 李總理提出九大質疑
(新加坡訊)針對建國總理李光耀的遺囑,李顯龍總理在給內閣部長級委員會的宣誓聲明中,提出九大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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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什麼林學芬在2015年4月12日宣讀最後遺囑的時候說,她不想參與準備最後遺囑,還說她已經讓吳裕慶律師處理,而實際上在最後遺囑之前發生的一系列事件中,她介入很深入?
2.林學芬在最後遺囑的準備和簽署過程中,扮演怎樣的角色?
3.李顯揚和林學芬是否知道前六份遺囑,知道多少?
4.在簽署最後遺囑之前,是否有人和李光耀先生談過之前的遺囑,談了多少,誰和他談過?
5.有沒有人和李光耀先生解釋過最後遺囑的內容,如果有,是誰解釋給他的?
6.關於最後遺囑,是誰交待吳裕慶律師的,給他的指示又是什麼?林學芬說,是吳裕慶準備的最後遺囑,那他有沒有見過李光耀先生,或是和他談過話以瞭解李光耀的指示,或是是讓他在遺囑上簽名?
7.李光耀有沒有給出明確指示,要重新把拆除房子的條款放回到最後遺囑裡,如果有的話,是和誰說的?
8. 在林學芬、她的律師同事和律師事務所方面,是否存在利益衝突?
9. 在雷安智和江秀慧兩名律師和李光耀在一起的那段短暫時間裡,發生了什麼事?林學芬有沒有告訴他們倆,要確保李光耀在簽遺囑前,獲得獨立的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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