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將工程給兄長承包 工程局高官不認罪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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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將工程給兄長承包 工程局高官不認罪

    涉案公共工程局職員阿茲占(Azizan)被帶往新山法庭時,全程雙手摀住臉,怕身分曝光。

    (新山13日訊)涉嫌濫權和貪污的38歲公共工程局高官,否認涉及4項有關割草及清潔工程,貪污約1萬9750令吉的罪行,今午被法官允准以2萬令吉保釋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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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任公共工程局總部談判與資產管理部門高級副主任的被告阿茲占,于今早8時30分身穿大衣,在多名反貪會官員帶領下,全程雙手摀住臉,怕身分曝光,抵達新山法庭。

    被告原本于早上在反貪污法庭進行面控,惟本案法官于下午才法庭,所以延至下午約3時15分才正式開庭。

    多名反貪會官員帶著身穿大衣的男被告阿茲占,前往柔州特別反貪污法庭進行面控。

    阿茲占被指在2015年8月,擔任古來縣公共工程局工程師時,涉嫌把4項割草及清潔工程,交由兄長的公司承包,因而牴觸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23(1)條文,工程涉及款額1萬9750令吉。

    反貪會主控官卡茲林(Khazrim)指出,被告在上述期間濫用職權將割草及清潔工程,承包給兄長阿茲茲(Azizi)任職的G Two Amiruddin Trading公司。

    此承包工程位于依納斯聯邦土地發展局區(Felda Inas)的4條路段,即賓達斯申剛路(Jalan Pintas Sengkang)、申剛路(Jalan Sengkang)、埔萊山路(Jalan Gunung Pulai)和士年納路(Jalan Sedenak)。

    被告辯護律師依斯干達則告知法庭,其當事人患有糖尿病,有名擔任教師的妻子,育有3名孩子,分別為13歲、7歲及2歲的孩子,以此求情。

    法官莫哈末法烏茲最終允許被告以2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進行保外候審,同時下令沒收被告的護照,以及規定被告必須每個月一次到柔州反貪污委員會報到,直到審訊結束,此案訂于7月31日過堂。


    (本報劉麗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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