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士:到市集派發蜜棗 須照會主辦單位
(居鑾14日訊)柔佛州行政議員拿督莫哈末嘉益士說,全柔215個齋戒月市集都有主辦單位,任何人或組織要到市集派發蜜棗、雜錦粥,都必須照會主辦單位,獲得允許后才可到市集進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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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如果隨意讓任何人,包括政黨到市集派送食物,要是食物出問題,誰要負這個責任?
他直指民主行動黨居鑾區國會議員劉鎮東在沒有獲得主辦單位允許下,就到居鑾齋戒月市集活動,是含有政治目的,因為,若他們是有誠意向穆斯林致意,就不該穿著有行動黨黨徽的衣服去,裝蜜棗的盒子也不貼上黨徽。
“我相信他是知道主辦單位一定會阻止他進入,還是故意要去,2014年他們去市集時,不只是派蜜棗,還分發行動黨宣傳冊子,這代表什么?”
莫哈末嘉益士亦是巫統馬哥打區州議員和巫統居鑾區部主席,昨日傍晚主持南方環保有限公司分發開齋節援助品活動時,針對劉鎮東等人上周六到市集派蜜棗發生沖突事件,發表談話。
他吁請政治人物不要把齋戒月市集政治化,他們為何不去商場派物品,而一定要去市集?
他重申市集是讓穆斯林購買食物準備開齋的地方,是讓他們購買開齋節物品場所,是公開給民眾去的,但是若要辦活動、分派物品,就一定要獲主辦單位批准。
另外,他說,劉鎮東是外來者,根本不了解居鑾10年前發生的事,他本人當時居鑾巫青團長,他記得很清楚是行動黨主導要求市集搬遷事。
他說,如果劉鎮東認為是馬華策劃有關當年的事,就去問馬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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