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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關卡沒掃描護照 23馬勞認罪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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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林山12日訊)為免上班遲到,23名馬勞鋌而走險,沒有掃描護照就闖新山關卡,結果落網被控上法庭,認罪後換來介於500令吉至1900令吉的罰款,或以監禁2個月取代。
移民局官員指出,這些闖關者,多數是使用新山關卡的手動櫃檯,在擔心上班遲到下,為了要快,在未出示護照給移民局官員掃描,就直接通關,而落網者有摩哆騎士及後座乘客。
官員說,23名被告分別是19男4女,介於24歲至39歲,在新加坡任普通員工。
他說,23人于今年5月24日從新山關卡,準備出境到新加坡上班時,沒有向移民局官員出示護照掃描就通關,牴觸1966年護照法令2(2)條文(企圖偷潛出國門)。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
承審此案的是北干那那移民局推事庭推事莎拉瓦蒂,主控官為莎微南,被告皆未聘請代表律師辯護。
此外,官員指出,沒有掃描護照就闖關卡事件,今年內發生多起,且此案也並非最多人被控的一次,最多一次是39人落網。
他也說,這些闖關者不會在新加坡這麼做,因為他們知道一旦被逮捕,將會被禁足新加坡,進而影響生計,反之認為在大馬即使被捕,卻抱著“不會怎樣”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