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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60天內辦報生紙手續 免失公民權兼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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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8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努嘉茲蘭提醒新生兒父母,在孩子出世的60天內,必須為孩子辦理報生紙,否則父母將面對罰款及孩子將喪失公民權。
“如果父母逾期辦理,不但將面對罰款,以及日后還得忙為孩子辦理公民權申請手續。”
他說,夫妻其中一人若是外國人或私生子,有關手續更加複雜。
努嘉茲蘭今午主持柔州國民登記局大馬卡印製中心開幕頒發大馬卡儀式后,如是指出。
此外,他說,內政部在“MyDaftar運動”下,已與國民登記局成立特別工作隊,協助在我國出世,卻因各種因素仍未獲得公民權的印裔人士申請公民權。
他說,國民登記局官員在審核申請者提呈的資料后,就會交到內政部,決定是否發出公民權或永久居留權給申請者。
另一方面,他說,隨著柔州大馬卡印製中心今日推介,日后大馬卡申請者的等候期限,將從兩個星期縮短1至5日工作天。
出席者包括國民登記局副總監(行政組)查馬里和柔州國民登記局主任羅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