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澳門騙局” 52外籍男女被控非法居留
(新山6日訊)涉嫌“澳門騙局”詐騙集團活動的52名外籍男女,因無法出示證件居留我國,今日被控違反移民局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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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中國的29男被告及17名女被告,以及6名台灣男被告,分別被控于今年5月24日晚間,在依斯干達布蒂里浩然山莊無法出示證件非法居留我國,以及6月1日上午在警察局無法出示證件,牴觸1959/63年移民局法第6(1)(c)條文(沒准證下入境)。
52人皆不認罪,並堅持有護照。
(本報李再輝攝)
其中28名被告稱持有護照,當中的男被告稱在5月持有護照入境新加坡。另外24名被告在第二推事庭也不認罪,男被告指他被逮捕時護照留在住所。
第一推事庭推事阿茲蘭及第二推事庭推事諾艾莎在庭上因個別情況,案訂6月14日和7月12日過堂。若罪成被告可被罰最高1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或最高鞭刑6下。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莫納西爾和莎菲克莫加薩利,律師R.巴布則為部分被告代表律師。
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局(網絡罪案及多媒體)5月24日聯合柔州警方,分別到柔州6處展開突擊行動,逮捕43名中國籍男女、5名台灣籍男子及2名本地男女,年齡介于20至30歲。
他們被指涉嫌“澳門騙局”詐騙集團活動,在單位內透過電話方式,冒充國家銀行職員、官員以及警官等,要求被騙者把錢轉入其他戶頭以免被凍結,並警告對方不能告知其他人,以免影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