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星回顧系列◢不願嚥下最後一口氣 養女沒出現
◤馬新一代艷星回顧系列◢曾以“三點式”泳裝在台上力鬥大蟒蛇的馬新一代脫衣舞后陳惠珍(Rose),是馬新兩地許多如今已是老男人心中的一個“秘密玫瑰園”。陳惠珍於1987年,在大馬死於乳癌,享年62歲,配合這位“一代艷星”逝世30週年,《中國報》全新地方網 柔佛人 與你一同回顧陳惠珍“窮一生帶給男人歡樂,盡一世嚐遍人生酸苦”的舞女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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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結篇◢
陳惠珍生前的老友星哥當年接受《聯合晚報》訪問時說:“到今天,我們也沒有看到她的養女出現,完全沒有音訊。”
陳惠珍在彌留之際,特別交代好姐妹菲菲:“我死後,棺材內要放滿玫瑰,要用玫瑰花瓣做‘壽被’鋪滿全身,我要帶著一身的玫瑰花香去另一個世界……”
陳惠珍非常喜歡玫瑰花,住院期間,她也要求朋友帶玫瑰花去看她,她希望病房內佈滿的是玫瑰花香,而不是令她作嘔的藥水味。
陪陳惠珍走完人生最後一程的劉先生說:“我們都不知道她為什麼這麼喜歡玫瑰花,只知道她說,玫瑰能給她前所未有的力量,加強她的求生意志,在人生順遂和失意時,只要有玫瑰花在旁,她就感覺到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支持著她。所以,她給自己取名Rose,歌舞團也叫玫瑰。”
這位劉先生比陳惠珍小7歲,他當時竟然是以“未亡人”的身分為陳惠珍辦理後事。不過,陳惠珍的遺體還未火化,他已出面吵說有人私吞陳惠珍的醫藥費。
他在陳惠珍病逝第2天開記者會,指有人用為陳惠珍籌醫藥費為名,到處募捐後私吞善款,沒有把錢交到他的手上。
他說,陳惠珍患癌末期,曾通過報章籲請大家捐醫藥費給她,但真正到手的善款卻少得可憐,他指這是因為款項被人私吞了。
劉先生當時說:“她的醫藥費很貴,一天需要200多令吉,兩年下來,儲蓄都用光了。我其實是很反對她登報籌醫藥費的,可是,她堅持這麼做,還說她幫過很多人,現在有難,請大家出點錢也無不可。”
劉先生忿忿不平地說,陳惠珍籌借醫藥費的新聞在馬新兩地見報後,有不少人即時響應。
“據我所知,有人幫她籌到4000多令吉善款,可是,我到現在連一分錢都收不到。”
他說,他只在陳惠珍去世當天,收到請陳惠珍的養女表演的那家夜總會托經理交給他的2400令吉善款。
仔仔抬棺報恩
陳惠珍死前3年,曾在她於檳城按摩院打工的張耀鴻,在受訪時談到陳惠珍對他們一家有恩時,數度哽咽,尤其是談到她死后冷清、捧紅的舞女沒有現身時,更是禁不住傷心落淚。
37歲的張氏曾在陳的按摩院當童工,陳更給他取個小名:“仔仔”。
“我媽媽先為珍姐打工,是清潔工人,我15歲時也到她那裡當侍應生,姐姐也同樣在她那裡工作,半工半讀。”
唸到小六的張氏因為家裡貧窮,母親當清潔工人月賺250新元要帶大三男一女、生活很辛苦。為了幫補家用,他很小就出來工作。當過報童、分色學徒的他,后來在陳的應允下,未滿16歲就到她的按摩院打工。
“珍姐施飯菜給我們吃,對我和媽媽、姐姐、哥哥和弟弟都很好,知道媽媽偷收她的飯菜給我們幾個孩子吃,她也沒有罵媽媽。”
1987年5月26日接到母親的電話說珍姐病逝時,儘管當時到新加坡工作僅僅兩個月的“仔仔”,仍然堅持要請假、漏夜趕回檳城為珍姐抬棺。
仔仔最為陳惠珍不值的是,她一手捧紅多個舞女,死後竟然沒有一人前去弔唁,靈堂除了陳惠珍生前的男友劉先生、她生前收養的一個“長子”和一個智障的“兒子”之外,就只有仔仔母子在場幫忙。
他說:“我堅持要送她‘上山’。因為我長得高大,主動要求劉生給我抬棺。那時候,抬棺的有4個人。”
回憶守靈期間,仔仔不禁悲從中來,他哭著說:“我很心痛,當時真的很淒涼,靈堂不超過10個人,我不明白,她帶紅那麼多舞女,她們為什麼可以這樣對她,來送她一程都沒有,我替她不值……”
提到陳的遺容,他說:“她死得很安詳,妝化得很美,假頭髮也很好看。”
一代艷星五大遺憾
★遺憾1:她是獅城美后無人知★
陳惠珍不為人知的獎項是:奪得新加坡小姐亞軍。
無奈,空有美姐榮銜,最終仍然只是舞孃,“脫”盡大半生……
她在1949年參加新加坡女子社交舞比賽,抱回亞軍獎座。當時她才24歲,但已是舞國中令男人趨之若鶩的艷舞皇后了。
1950年她乘勝追擊,在姐妹們鼓勵下參加新加破小姐選美賽,獲得亞軍。
可惜,至死大家只記得她是脫衣舞孃,只想到她在台上的斗蛇、喉頂鋼條等功夫,卻無人知道她曾是美后和舞后。
★遺憾2:組不成美少女團體★
為養女阿玉(藝名千紅)成立的千紅歌舞團,枉費大筆培訓費,找名師教歌唱、跳舞,還支月薪和零用錢給14位少女,更花錢在香港搭線,卻出師不利。開演前夕發生4團員落跑事件,第一炮在怡保的演出票房也欠收。
她一直希望能像日本那樣,培養一支吸引人的少女歌舞隊,最後落得要去報警說團員“失蹤”(事實上是脫逃),甚至懸賞4000多令吉給發現“失蹤少女團員”的人士。
這個當超級星媽的夢想圓不了,也讓她賠上了積蓄。
★遺憾3:她愛的人沒娶她★
艷星生前受訪時透露,她結過4次婚,但都是“無言的結局”,更感歎她最愛的人不能娶她,跟在她身邊的男人又非最愛。
她不介意公開情史,稱4個前夫中,最愛的是無法跟她結婚的大馬警察。
她當時歎道:“是我要他另娶的,我大他十多歲,他應該找個女人為他生兒育女,有正常的家庭生活。”
所以,儘管深愛對方,她最後還是硬下心腸、忍痛提出分手。後來聽聞對方婚後一點也不幸福,她更是感慨萬千。
★遺憾4:至死不知父母是誰★
陳惠珍生於蘇州,7歲被母親“賣”給舅母到來新加坡,再由對方二度把她轉賣給舞女為養女。
她記得,離開蘇洲時,母親把全家福照片交給她,叮囑她將來賺到錢,要回鄉跟家人相認。
無奈,甫下船,一隻腳才跨上岸,就因皮箱關不緊突然鬆開,衣物全散落海。她唯一記得的是,3姐姐在蘇州也是歌舞團的團員。
★遺憾5:只讀半年夜校★
她在15歲才上學,當時是因為養母反對她與水果攤販的兒子拍拖,無法從她身上撈到6000多令吉的聘金後,把她軟禁起來。
後來因為她企圖自殺不遂,養母以讓她上學讀書為餌,誘她死了嫁人之心。不料,只讀了半年就輟學,要她賺錢養家。16歲就讓她跟姐姐到新加坡當舞女,3個月後,即17歲就以6000多令吉把她的貞操賣給了51歲馬主,當了對方的三姨太。
她生前就常怨自己書讀得不多,儘管老師都讚她很聰明、識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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