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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爭資產 曾經的夫婦 相互搞臭對方
新加坡1名醫生與前教師鬧離婚,爭717萬元(約2222萬令吉)婚姻資產,雙方互指對方不是;丈夫指妻子搞外遇,妻子則指丈夫在外拈花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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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新明日報》報導,高庭判詞顯示,這對夫妻在1988年4月6日結婚,育有25歲和21歲兒子。63歲的丈夫是家庭醫生,在實龍崗中心一帶開診所,而56歲妻子則是前教師,目前專業輔導員。
丈夫在2011年1月1日搬離住所,在2014年12月9日申請離婚,並在2015年1月19日取得臨時離婚令(Interim Judgment)。
兩人為了婚姻資產分配及贍養費等問題,鬧上了法庭。
丈夫指妻子與第三者搞上,忽略家庭,還常常到夜店狂歡喝酒,結果自己要獨自撐起整個家。妻子則稱遭丈夫情緒虐待(emotional abuse),因為對方在外拈花惹草。
在這場離婚糾紛中,兩名兒子也持不同立場,大兒子在電郵中反駁母親對父親的指責,說父親是慈父,從沒對家人使用言語虐待;而小兒子則支持母親,說母親在他生命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感激母親在他小時候對他的照顧。
審理離婚案的司法委員,最終針對夫妻直接與非直接貢獻,分配婚姻資產,判丈夫可得60%,妻子分得40%,但丈夫不滿,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