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外國漁夫被扣提控 有“代理”出面斡旋
(新山25日訊)牴觸我國水域法令的非法外國漁夫,一旦被我國執法單位扣留及提控時,往往有“代理”出面與執法單位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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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海事執法機構南區執法組主任拿督阿頓沙蘭坦言,有不少被帶上法庭的個案,經常會被延遲解決。
他說,當這些非法的外國漁夫被扣留后,他們的工具被沒收時,令當局更加棘手解決,因為背后往往會有代理協助聘請辯護律師,為非法的外國漁夫上庭抗辯。
他坦言,這些非法外國漁夫首次被提控時都不曾被定罪,而是要經過兩次,甚至3次的嘗試和努力才能將他們定罪。
“因為這樣,往往有關案件會被拖延解決。”
他也揭露,最近我國的9名皇家海軍在大海失蹤51個小時的個案,暴露了有外國漁夫侵犯我國水域的事件。
“前日,有22名年齡介于19至45歲的非法漁夫被扣留,從他們的3艘漁船裡,被沒收了總值500萬令吉的各種漁穫。”
他還指出,從今年1月開始,當局至少偵破了7起越南漁船侵犯,在哥打丁宜素里里一帶水域作業的個案,而嚴重打擊我國漁民的生計。
另一方面,馬來西亞漁業局執法組發言人歐斯曼莫哈末說,這些外國漁夫,為了要讓他們所捕獲的漁獲能夠被保存得更長時間,他們往往會將漁獲脫售給更大的漁船,然后被收購再轉售到泰國。
他說,這些外國漁夫一般會在我國水域待上3至4個月時間。
“這些非法漁夫並不急于回到越南,因為他們逗留在我國水域上都會有收穫,如遇執法組員,他們都會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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