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內52取締行動 警捕137人 起賭博工具
(居鑾13日訊)居鑾警方半年內展開52次取締行動,並在38個單位內現涉嫌進行非法賭博活動,137人在行動中被逮捕,起獲各類進行網上賭博的工具及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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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鑾警區主任莫哈末拉漢今午發文告指出,該取締行動是從去年12月1日至今年5月12日進行,充公的物品有621台手提電腦、42台桌面型電腦、38個電訊公司寬頻服務器及7684令吉現款,總價值約32萬4984令吉。
他說,警方與市議會也在加亨、巴羅、新邦令金及拉央拉央的16個地區展開非法網上賭博的取締行動。
他披露,國能公司在去年切斷27個被懷疑是非法賭博中心的電源。
他說,警方援引1953年公開賭博法令第4B(a)條文調查,罪成者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同時警方也1998年娛樂及娛樂場所法令第6(2)條文調查此案。
另外,居鑾警方與市議會也在昨晚9時至10時30分,在居鑾市區及斯里拉龍進行取締行動,逮捕多名涉嫌網上賭博的男子。
莫哈末拉漢說,在居鑾市區的取締行動,逮捕介于40歲至56歲的2名巫裔男子及1名華裔男子,起獲1台電腦主機、15台手提電腦、1個寬頻服務器及180令吉。
在斯里拉龍的取締行動,逮捕介于41歲至58歲的2名華裔男子及1名巫裔男子,起獲1台手提電腦主機、15台手提電腦、1個寬頻服務器及210令吉。
警方援引1953年公開賭博法令第4B(b)條文調查上述兩個案件。
警方吁請公眾如果發現非法賭博中心,須儘快向警方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