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欄內向死者家人致歉 殺未婚妻青年死刑
(麻坡7日訊)2年前發生的“巫裔青年宜康省霸市摩哆泊車處捅死前未婚妻”案,經過多年審訊,麻坡高庭今日終於下判,判處被告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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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屬滿意判決,認為被告應以命償命。
被告在判刑前的休庭時段,曾在犯人欄內轉身向后座的死者家人致以歉意,當時雙方沉默不語,但都淚流滿襟。
死者家人在聞判后,聲言該判決公平,被告罪有應得,而死者年紀半百的父母今日也前往法庭聆聽判決,並且不時痛哭流涕,令見者心酸。
這起發生于2015年,曾轟動居鑾的案件,在醫生證明被告莫哈末依沙哈魯丁,精神狀況正常后,就開始展開審訊工作。
由於審訊期間,主控官成功證明被告殺人意圖明顯,犯案時沒有被挑釁和激怒等,所以麻坡高庭司法專員加米爾判處被告,謀殺罪名成立,唯一刑罰為絞刑。
控狀指現年25歲的被告于2015年4月10日下午5時40分至5時45分,在居鑾宜康省摩哆泊車處致死當時只有21歲的女死者諾斯雅菲卡,牴觸刑事法典第302項(謀殺)條文。
案情顯示,被告莫哈末依沙哈魯丁,原與女死者諾斯雅菲卡是一對情侶,倆人也已訂婚,但案發前半年感情生變,兩人因此解除婚約,女死者后來更與另一名男子訂婚,引起被告心生恨意。
案發時,死者攜帶刀子在摩哆泊車處等候女死者,並在看到對方出現后,趨前從口袋中拿出刀子捅向死者,之後逃離現場,而死者因傷及要害,倒地15分鐘,即宣告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