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心昉:適當體罰
新山辦事處記者謝心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每個人都有喜怒哀樂等的情緒,在這其中,“怒”是最容易影響到他人的情緒,因為當一個人在生氣時,他的言行舉止,都有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
無論是家長或教師,難免會碰上一些較頑皮的孩童,或許一般的打罵無法讓孩童收斂不良行為,所以使一些大人選擇較嚴重的體罰來管教孩童。
人在氣頭上,情緒容易失控,所以在體罰孩童時,下手可能也更重,導致孩童遭受不適當的體罰,甚至丟了性命。
最近一起案例,哥打丁宜一名就讀于當地私立宗教學校的11歲男童,疑被助理舍監鞭打長達一個月,涉案者也沒有讓男童及時治療傷,導致男童雙腳呈黑色而被迫截肢,但最終還是離開人世。
對于該名助理舍監的行為,試問到底跟一個孩童有什么深仇大恨,有至于鞭打男童長達一個月,而且需要下如此重手?
其實以前管教孩童的方式與現今社會有所不同,以前的人覺得體罰是管教孩子有效的方法,但體罰也有區別,而且也必須讓孩童知道自己錯在哪裡,而非一時氣頭就隨手拿起一樣東西,就讓孩童身上打去。
以前的孩童,生活比較淳樸,而現代的孩童,隨著時代變遷,接觸的人事物也更多元化,也可能從網絡或電視中學到一些古靈精怪的言行舉止,甚至在被長輩訓話時,還會頂嘴反駁,這些“小大人”的行為,確實讓許多長輩傷腦筋。
不過,體罰是為了讓孩童警惕,並避免在未來犯下同樣的錯誤,而非一定要讓他們受傷,才算得上是懲罰。
無論多生氣,在管教孩童時,選擇適當的體罰很重要,因為一時怒氣之下而錯手致傷孩童,可能會造成永遠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