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王室政府標誌勛章 2日施新法 違者坐牢
(新山30日訊)柔州政府5月2日起實行新法令,嚴防民眾濫用王室與政府的標誌、勛章等,違例者恐換來牢獄之災。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柔州政府于日前正式通過2017年柔佛徽章、勛銜及賜封(防止濫用)法令,據《中國報》了解,相關法令將從5月2日起生效及執行,凡受封賜人士或使用及展示柔佛徽章的人士,必須遵守新條例。
柔佛蘇丹依布拉欣曾下傳指令,冀嚴防柔佛徽章及勛銜等,遭到不法之徒濫用,州政府隨之草擬相關法案,並分別于上月9日及16日,在州議會通過及憲報。
隨著法令獲得通過,柔州秘書于日前(27日)發出信函給各相關政府單位,告知法令詳情。
違例者或坐牢
柔州大臣華人特別事務官陳書北受《中國報》詢問時,證實這項新法令,並指在此法令下,假拿督便無所遁形,尤其喜歡濫用王室、政府勛章的車主,一旦被發現違例,將被罰款或坐牢。
他說,過去有的轎車掛上假冒王室、政府徽章在車頭,沒有條例可直接對付,如今有了新法令,涉及者被逮著,可罰款250令吉至50萬令吉不等,甚至可判監禁1至5年不等,或兩者兼施。
他認為,這項法令的實行是好事,可防王室和州政府的名義被濫用,如果是合法使用者,只要出示證明,就不用擔心。
根據柔州秘書阿茲米諾哈尼發出的公函,州政府是遵循殿下的指令及維護柔州主權,而制定這項新法令。
信函指出,2017年柔佛徽章、勛銜及賜封(防止濫用)法令的誕生,也是州政府其中一項為鞏固君王地位的努力,同時嚴厲打擊州政府徽章、王室標誌、賜封與勛銜等遭到不法人士濫用。
2個月適應期供瞭解
柔佛政府將給予民眾2個月“適應期”,以了解和掌握新法令。
州政府公函內容指出,在當局依法行事之前,相關利用柔佛政府象徵或王室勛章的人士,受促在60天的寬限期內,深入了解這項法令的條例及做好遵守法令的準備。
“一旦寬限期已過,州政府將依據法令,對違例者採取對付行動。”
信函中提到,除了州政府屬下部門,凡在官方活動中,相關單位一旦有採用到與柔佛官方或王室徵章與標誌,以進行製造或展覽,例如紀念品、活動制服等印製所需,皆須在活動2個月前,向州秘書填寫指定表格及提呈申請。
信中也闡明,相關徵章的使用期限,僅限官方活動上,一旦活動結束,禁止採用或展示相關物品。
至于由王室封賜的勛銜及標誌如王旗、勛章等,申請者則需在使用之前的3個月,向柔州王室理事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