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取3030萬賄金 阿都拉迪夫 房地產顧問控33罪
(新山19日訊)柔州前行政議員拿督阿都拉迪夫班迪與房地產顧問阿米沙里夫丁,因在“土地與房屋詐騙案”涉嫌收取3030萬令吉賄賂金,今日在新山地庭各別面對33項控狀,但皆不認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控狀指首被告阿都拉迪夫班迪(51歲),于2014年4月2日,在新山拉慶柏達那的馬來亞銀行分行,教唆次被告阿米爾沙里夫丁(44歲),向叫阿曼卡米爾的男子收取370萬令吉賄賂金,作為批准總計67個不同種類房屋單位的酬勞。
這些房屋是提供給民眾購買者,以及降低Eco Botanic計劃應支付給柔州房屋基金的款項。
首被告牴觸的條文,包括2009年大馬反污貪委員會法令28(1)(c)條文,可在16(a)(b)與24條法令同讀與被定罪。
次被告阿米爾向數人收賄,作為自己的報酬;以及阿都拉迪夫班迪要其他行政機構放寬認購條件,牴觸2009年反污貪委員會法令16(a)(b)條文,可在24條文下被定罪。
兩人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另外罰款不少過受賄金額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200萬令吉保釋金
他們被指于2013年11月13日至去年10月19日期間,通過拉慶柏達那的馬銀行分行進行。
反貪會檢控官阿米爾納斯魯丁原先要求兩名被告,各以500萬令吉保外,但代表律師拿督哈斯納向地庭求情后,法官莫哈末弗西決定每人繳付200萬令吉保釋金,另需一名擔任人,同時交出護照,並訂于5月23日過堂。
支持者阻媒體拍照
約20多名相信是阿都拉迪夫班迪的支持者,週三早上前來新山法庭,擠滿位于五樓的地庭內外,數名身材魁梧的巫裔男子擋在阿都拉迪夫班迪周圍,阻止媒體照相。
阿都拉迪夫班迪與阿米沙里夫丁,週三上午9時20分左右乘車抵達新山法庭,隨后不少支持者包圍阿都拉迪夫班迪,使媒體拍攝受阻,惟未發生不愉快事件。
阿都拉迪夫班迪共有6人律師團隊,其代表律師拿督哈斯納在庭上說,由于被告戶頭已被凍結,同時身為人民代議士願意配合出庭和交出護照,所以要求將保釋金減低100萬令吉。
阿米沙里夫丁的代表律師阿茲魯,也要求將保釋金減低至100萬令吉。
截至週三下午2時,兩名被告仍在法庭,等待辦理保釋手續。
家屬無法籌足保釋金
截至週三下午4時30分,阿都拉迪夫班迪的家屬,因無法籌足200萬令吉的保釋金,不獲保釋在外,而被帶往烏魯槽的扣留所扣留。
據悉,阿米沙里夫丁則已交付保釋金離開法庭。
據了解,阿都拉迪夫班迪的家屬已經籌集50萬令吉,要求法庭暫且通融,承諾于星期日交出150萬令吉餘款,惟遭駁回。
當媒體在新山法庭后門守侯,準備拍攝阿都拉迪夫班迪被帶離法庭時,惟阿都拉迪夫班迪受掩護下,從新山法庭前門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