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沒轉名 主婦賠了5萬又失車
(古來11日訊)印尼籍主婦通過朋友認識一名“二手車代理”,並以近4萬8000令吉向對方購買一輛本田Stream休旅車,詎料代理收錢后,卻沒處理汽車轉名手續,直至車主將休旅車拖走,才警覺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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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阿菲英(44歲)自嫁給一名峇峇丈夫后,住在馬六甲逾20年,去年9月通過一名在馬六甲的朋友認識來自古來的華裔男子Johnny,並分別支付現金2萬令吉和匯款2萬7230令吉給對方,購買該輛本田Stream休旅車。
今年3月29日,Stream巫裔車主(住新山實達英達花園)突然上門拖車,事主才獲悉原來車主被銀行追討7個月貸款,且Johnny收錢后,並未替她處理汽車轉名手續。
車主上門拖車
阿菲英今日在人民公正黨馬六甲州聯委會地方政府事務局主任林祥和的陪同下,到古來尋求人民公正黨武吉峇都區州議員潘偉斯的協助。
阿菲英說,車主來拖車那天,她有致電Johnny,Johnny叫她不用擔心,表明會幫她解決問題,甚至反問她“為何不把車收起來,結果讓別人拖走”。
她說,當初在向Johnny買車時,Johnny承諾會在6個月內幫她完成汽車轉名手續,結果卻什么都沒有做。
另外,林祥和說,阿菲英也有聯絡介紹Johnny給她認識的朋友,但朋友卻以“阿菲英已經報警,所以讓警方處理這件事”為由,把責任推到一干二淨。
代理地址、賬單 都是假的
潘偉斯查過Johnny所使用的公司地址,曾有兩間公司註冊,但一間已不存在,另一間則是經營准證已過期,證明Johnny地址造假。
他說,Johnny開給阿菲英的賬單地址是一間吉隆坡的公司,但經他查詢,發現Johnny造假賬單。
他說,類似事件相信不是第一次在柔州發生,他提醒購買二手車一定要向找認識的車行,而且根據合格的法律程序,也要到陸路交通局完成轉名手續。
另外,他說,女事主向代理購買的休旅車車齡已12年,而且已轉售過3至4次,以目前市場價格,應不值2萬5000令吉。
他也強調,阿菲英只希望討回付過的款項,不要車,如果Johnny不願出面解決問題,他們就會採取法律行動。